到2030年,煤炭兜底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,生產開發布局持續優化,優質先進產能比重進一步提升,產供儲銷體系更加完善,全國大型現代化煤礦產能幣種提升至87%。
堅持先立后破,統籌煤礦關閉退出與區域供應保障,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,推動落后產能煤礦有序退出。
提升規模化集約化開發水平,2030年,五大煤炭供應保障基地產量產比全國比重超80%。
“十五五”期間,新增產能必須納入產能“一本賬”后組織實施。各類型煤礦新增產能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。